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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9-05-30 17:27  

    为进一步加大研究生优秀生源吸引力度,不断拓宽生源来源渠道、提高生源质量及数量,根据《沈阳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级优秀硕士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审对象

    机械工程学科2019年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  

    副主任委员:宋克勇石怀涛

     员:侯祥林、张丽秀、费烨、罗继曼朱春霞、刘士明、栾丽华、侯玲玲

    三、名额分配

评选

录取人数

一等入学奖学金

二等入学奖学金

夏令营营员

3

3

0

专硕

77

11

30

学硕

24

4

10

合计

104

18

40

 

评审条件

(一)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一等入学学业奖学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3.参加学术夏令营活动且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营员录取到我院。

(二)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二等入学学业奖学金需要其研究生入学录取加权总成绩在机械工程学科领域名列前茅。

五、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

1、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及参加学术夏令营活动且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营员优先评选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2、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分别进行评选。根据校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发的评选指标,从一志愿录取我院的学生中按录取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评选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剩余一志愿录取考生继续按录取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评选二等奖学金。如二等奖学金指标有剩余,则从调剂考生中按录取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评选。

(二)初评和公示

学院开展初评工作,确定初定推荐名单,并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送校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学校审批和公示

学校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在入学后将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个人专门账户。

 

                                               机械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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